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
||
|
若要重复已执行的最后一步,请使用“编辑”>“重复”命令,或使用快捷键 Control+Y (Windows) 或 Command+Y (Macintosh)。此命令的名称在“编辑”菜单中更改,以反映所执行的最后一步。例如,如果刚键入了一些文本,则此命令的名称为“重复键入”。(在撤消或重做操作后,不能立即使用“重复”命令。)
若要重复最近步骤以外的其他步骤或一次重复多个步骤,请使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。(有关“历史记录”面板的基本信息,请参见关于“历史记录”面板。)
注意当重放步骤时,播放的是被选中的步骤(高亮显示),而不一定是滑块当前指示的步骤。
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,选择一个步骤然后单击“重放”按钮。该步骤随即重放,并且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出现它的一个拷贝。
备注: 虽然可以选择一系列包括黑色的鼠标移动指示线的步骤,但重放这些步骤时会跳过该鼠标移动。
步骤随即按顺序重放,并且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出现一个标记为“重放步骤”的新步骤。
也可以按住 Control 键或 Command 键并单击以取消选择所选步骤。
所选步骤随即按顺序重放,并且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出现一个标记为“重放步骤”的新步骤。
|
||
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