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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属性检查器或“文本”菜单中的选项可以设置或更改所选文本的字体特性。可以设置字体类型、样式(如粗体或斜体)和大小。
在使用属性检查器应用粗体或斜体样式时,Dreamweaver 自动分别应用 <strong>
或 <em>
标签。如果正在为使用 3.0 或更早版本的浏览器的查看者设计页面,则应该在“参数选择”对话框(“编辑”>“参数选择”)的“常规”类别中更改此参数选择。
HTML 字体大小是相对而不是特定的点数。用户为他们的浏览器设置默认字体的点数;这是用户在属性检查器或“文本”>“大小”子菜单中选择“默认”或“3”时所看到的字体大小。大小 1 和 2 显得比默认字体小;大小 4 到 7 显得比默认字体大。此外,Windows 中的字体通常显得比 Macintosh 中的字体大,尽管 Macintosh Internet Explorer 5 与 Windows 使用相同的默认字体大小。
提示: 一个确保字体大小一致的方法是使用 CSS 样式并且以像素为单位设置字体大小。有关 CSS 的更多信息,请参见关于层叠样式表。
选择“默认”删除先前应用的字体;“默认”应用所选文本的默认字体(或者是浏览器的默认字体,或者是在 CSS 样式表中指定给该标签的字体)。
备注: 这些数字指示与基准字体大小的相对差值。默认基准字体值为 3。因此,+4 值产生的字体大小是 3 + 4(即 7)。字体大小和的最大值是 7。如果试图将它们设置得更高,它们显示为 7。Dreamweaver 不显示 basefont
标签(该标签位于 head
部分),但字体大小应在浏览器中正确显示。若要对此进行测试,请比较设置为 3 的文本和设置为 +3 的文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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